同飞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统称"股东大 会"),是公司股东大会及其参加者组织和行为的基本准则,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及本规则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资格认定与登记 第五条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与表决, 两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依照有关法 律、法规及本规则行使表决权。本公司和召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行 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确保股东大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维护公司、股 东、债权人及公司职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 "《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 ...

Sanhe Tongfei Refrigeration -同飞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