崧盛股份: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场地之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场地 之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崧盛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崧盛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崧盛股份全资子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部分 实施场地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48号)同意注册,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294.35 万张,每 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4,35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 用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