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尔伟: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制度,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更好地维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促进提高公司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 衡、专业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