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新柴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在认 真审阅了相关个人资料并广泛征求意见后,就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如下意见: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3 年 12 月 4 日 经审阅独立董事俞小莉、朱江英、周霄羽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 有《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 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中关于董事任职的有关规定。 同时,上述独立董事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