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电微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2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会议材料,经审慎分析,本着认真、负责、独 立判断的态度,就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候 选人具备《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具备岗位要求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候 选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 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