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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濠光电: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 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经认真审阅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2023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 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 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和重大遗漏。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事项。 二、关于主要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对公司 2023 年半 年度主要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 查,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现对相关情况做出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