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果麦文化: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3年10月)

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明 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财务负责人担任, 公司现任监事、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国家公 务员及其他中介机构的人员不得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财务、法律、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 人品质,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职业操守,能够忠诚履行职责,并具有很好 的沟通技巧和办事能力; (二)不存在《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第三章 职 责 1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