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三江: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五条 公司财务总监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独立董事书面提 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材料。 第六条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独立董事应当会同公司审计委员会参加 与年审会计师的见面会,和会计师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 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 本年度审计重点进行沟通,尤其特别关注公司的业绩预告及其更正情况。独立董 事应关注公司是否及时安排前述见面会并提供相关支持。 第七条 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召开前,独立董事应当再次参加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见面会,与注册会计师沟通初 1 审意见。独立董事应关注公司是否及时安排前述见面会并提供相关支持。独立董 事应当履行全面监督职责,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沟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内容: (一) 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包括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净利润的 同比变动情况及引起变动的原因、非经常性损益的构成情况; 第八条 对于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独立董事需要关注董事会会议召 开的程序、相关事项的提议程序、决策权限、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