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艾录: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 于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3-25 层 邮编:200041 23-25th Floor, Garden Square, No. 968 West Beijing Road, Shanghai 200041, China 电话/Tel: +86 21 5234 1668 传真/Fax: +86 21 5243 3320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三年四月 4-1-1 | |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或上下文文意另有所指,本法律意见书中相关词语具有以下 特定含义: | 本法律意见书 | 指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法律意见书 | | --- | --- | --- | | 发行人/公司/ | 指 |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 | 上海艾录 | | | | 本次发行/ 本次可转债 | 指 | 发行人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