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盛电气: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核查意见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久盛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盛电气"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对久盛电气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 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25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412,353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 15.4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62,558.32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50,809.27 万元。上述资金于 2021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