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拓新药业: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审批程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最大限度发 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 拓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拓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拓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