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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立微: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金沪法意[2023]第 217 号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18层 电话:86-21-3886 2288 传真:021-3886 2288*1018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涵义: | 广立微、公司 | 指 |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本激励计划、2023 年激 励计划、股权激励计划 | 指 |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3 | | 《激励计划(草案)》 | 指 |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 | | 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 | 指 |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 | | 制性股票 | | 后分批次获得并登记的公司股票 | | 激励对象 | 指 | 根据本激励计划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含下属分、子公司) | | | | 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 | 授予日 | 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