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广立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95 证券简称:广立微 公告编号:2023-044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财会 [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 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文件的规定与要求,公司于2023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 会计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相关要 求,变更公司相应的会计政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 于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该事项无需提交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