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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立微: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3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工作质量,规范信息披露程序和公司对外信息披露行为,保护公司和广大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文件以及《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信息披露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性品种交易价 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息或事项(以下简称"重 大信息"、"重大事项"或"重大事件"),在规定期限内,通过指定媒体向社会 公众公布,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备案。 第三条 本制度所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 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