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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立微: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杭州广 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对拟 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 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历、资格 证书等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1、独立董事候选人杨华中、朱茶芬、刘军具备《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 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