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立微: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 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杭州 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的原则,基 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通过对本次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专业资格及工作经历等相 关资料的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