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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益医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为使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宁波天益 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 制能力,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程序,做到事前审计、专业 审计,确保董事会对高管层的有效监督,公司决定设立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第四条 公司设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 作。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的规定独立履行职权, 不受公司任何其他部门和个人的非法干预。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 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