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创电子: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4.04(修改版)
第一章 总则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 的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并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和《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所")其他相关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