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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创电子: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04(修订版)
YCTYCT(SZ:301099)2024-04-22 15:01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 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 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 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 东的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