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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创电子: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04(修改版)
YCTYCT(SZ:301099)2024-04-22 15:01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组织、董事行为及操作规则,充分发挥董事会的作用,督 促董事正确履行其权利和义务,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作为董事及董事会运作的行为准则。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其具体职责另 行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受股东大会的委托,负责经营和管理公 司的法人财产。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在《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范 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长 1 名。 董事可以由经理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