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创电子: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相关规定的核查意见
一、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核查情况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 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相关规定的核查意见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香港雅 创台信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台信"),拟以现金方式向威雅利电子(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雅利"、"标的公司")除香港台信以外的全体已发行股份 股东发起有条件自愿性全面要约,同时向威雅利购股权持有人发出购股权现金要约并 进行注销,最终获得的股份数量、注销的购股权数量视要约接纳情况确定(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 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号)的相关规定,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信证券"、"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 就本次交易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第三方")的行为进 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独立财务顾问有偿聘请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