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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创电子: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YCTYCT(SZ:301099)2024-04-29 10:14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 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香港雅创台 信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台信"),拟以现金方式向威雅利电子(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威雅利")除香港台信以外的全体已发行股份股 东发起有条件自愿性全面要约,同时向威雅利购股权持有人发出购股权现金要约并进 行注销,最终获得的股份数量、注销的购股权数量视要约接纳情况确定(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 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交易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 事项;就本次交易报批的进展情况和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公司已在《上海雅创电子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中详细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 准或核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3、本次交易有利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