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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成科技: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采 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方式购买徐锁璋、姚伟芳、徐艺萌和丹 阳精易至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交易对方")合计所持江苏 新通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375.0000 万股股份(占该公司截至目前总股本的 75%)(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六、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相关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协议》《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新通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及交易对方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均设保密条款,约定交易各方应严格履行本 次交易相关的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不得不当利用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各项 保密信息,不得将保密信息披露、泄露给第三方,除非根据中国法律、行政法规 的规定应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或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办理有关申请、备案 手续或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或为履行在前述协议下的义务或声明与保证需向 第三人披露,或向其财务顾问或法律顾问对前述协议进行咨询。交易各方同意并 促使其有关知情人对前述协议的所有条款及本次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