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华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查, 现就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 3、公司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占 用资金的情况,与全资子公司山东隆华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之间发生的资金往来 均为正常的资金往来,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一、关于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一)对外担保情况 2023 年半年度,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以及因担保 而产生损失的情况。 (二)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2023 年半年度,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