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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华新材: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投资在建项目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87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 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10.07 元,募集资金总额 704,900,000.00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 用 60,458,037.5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44,441,962.47 元。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对公司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748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 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 金的商业银行等相关方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 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44,441,962.47 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 374,441,962.47 元。 关于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投资在建项目的 核查意见 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