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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华新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二四年一月 | 第一章 | 总 则 1 | | --- | --- | | 第二章 | 人员组成 1 | | 第三章 | 职责权限 2 | | 第四章 | 议事规则 4 | | 第五章 | 附 则 6 |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能力,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 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 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对董事会负责并向董事会报告工 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