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华新材: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文康·法律意见书 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山东文康 律 师 事 务 所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 61 号甲远洋大厦 B 座 27 层 邮政编码:266071 E-MAIL:WINCON@WINCON.CN :(0532)85766060 传真:(0532) 85786287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文康·法律意见书 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隆华新材")的委托,指派武光刚、朱晓娜律师出席 了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 次股东大会")。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与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一并进行公告,并依法对发 表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文康·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对有关事实的了解及对法律的理解,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