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捷网络: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锐 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作为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 场,就拟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关于公司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在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前认真审阅了议案等相关材料,认为本次增加公司 及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子公司之间的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事项是 是基于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所做的合理预计,属于正常业务往来,其交易 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 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此议案 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洪 波 独立董事:黄旭明 独立董事:贺颖奇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四日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