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旺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 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 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本页无正文,为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作为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