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联科技:总经理工作细则(2024年7月)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总经理的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 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 年;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聘任与解聘 第三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较强的责任心,积极进取、忠实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等; (二)具有高度的敬业精神,全力履行自己的职责,忠实地维护公司利益; (三)严守公司商业秘密; (四)具有丰富的战略规划、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