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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恒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机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以及《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主要股东是指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或者 持有股份不足百分之五但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股东)。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本工作细则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由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第三条 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