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恒威: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由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 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 其本制度。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四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 户")集中管理。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 第五条 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