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恒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细则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由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和评价体系,制定科学有效的薪 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 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由《公司章程》或 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根据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最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