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浙江恒威: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工作制度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由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 要股东(指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或者持有股份不足 5%但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 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忠实履行 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应当独 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 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