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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恒威: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制度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由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投资行 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的使用资金,使资金的时间 价值最大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其他国 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 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 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 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 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 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一)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