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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恒威: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 情况。现将公司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情况 证券代码:301222 证券简称:浙江恒威 公告编号:2024-035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 拟使用不低于 2,500 万元且不超过 5,000 万元(均含本数)的自有资金,以不超 过人民币 36.50 元/股(含本数)的价格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 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将在未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选择适宜时机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 方案之日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