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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勃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Hengbo Hengbo (SZ:301225)2023-11-16 03:50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 的,独立董事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 董事代为出席。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机 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三条 公司应当至少每年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由于会议召开前5 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临时会议应 当于会议召开前3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 集和主持;召集人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