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勃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特决定下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