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勃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人")作为恒 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勃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恒勃股份使 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 况如下: 根据《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的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 项目: | 单位:万元 |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金额 | 拟投资金额 | 建设期(年) | | --- | --- | --- | --- | --- | | |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年 产150万套汽车进气系统及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