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泰格: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敬启者: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纽泰格"或"公司")委托,指派夏慧君律师、陈杨律师(以下简称"本 所律师")作为公司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就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授予事项(以下简称"本次授予"),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行政 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纽泰格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