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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泰格: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NTGNTG(SZ:301229)2024-01-19 10:17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有关规定, 保证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 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 董事应当勤勉尽责, 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 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在事实发生之 日起二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第一条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进一步明确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 规范其组织、行为, 保 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以及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 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和《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股东大会依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权限行 使职权。 (一)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