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泰格: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 规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程序, 切实保障股东选举公 司董事、监事的权利, 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 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 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 是指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 益的股份比例在 30%及以上时, 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含独立董 事)或监事(不含职工代表监事)时,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 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之积, 出席会议 的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全部投向一位董事或监事候选人, 也可以 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分散投向多位董事或监事候选人, 按得票多少依次决 定董事或监事人选的制度。 第三条 在适用累积投票制的情况下, 董事会在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中应表明该次 董事、监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四条 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