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泰格: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一条 为完善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 增强董事会选举程序的科学性、民主性, 优化董事会的组成 人员结构,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 第二条 为使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 责向公司董事会提出更换、推荐新任董事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 人的意见或建议, 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所作决议, 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名。 第六条 提名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