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通动力: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制度等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三、《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公司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工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 查,提名刘天文先生、车俊河先生、张成先生、黄颖先生、刘诚先生、赵勇先生 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对上述六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履历等情况进行审阅,我 们认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