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融化学: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华融化学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情况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 漏。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姚宁 (以下称"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 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等情况的专项 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 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