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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研环境: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7 日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独立董事陈桂红女士、陈赛芝女士、薛永强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 的自查情况报告,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 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 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并结合独立 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陈桂红女士、陈赛芝女士、薛 永强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