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研环境:《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制度》(2024年8月制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得到有效传递和审核控制,并 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清 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当发生或将要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 价格或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时,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当及时将有关 信息告知董事会秘书,确保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严重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知悉的重大信息负有保密义务的制度。 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制度 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制度 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制度 况。 第六条 本制度所述"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