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缆检测: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 立即就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国缆 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 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称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 工作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 会负责,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对公司审 计、内控体系等方面监督并提供专业咨询意见。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 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 数,召集人应当由独立董事担任且为会计专业人士。 © 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发行本制度中的任何信息及其附件,违者一 经发现,本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