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兰仪表: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拟共同签署《水表业务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上 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真兰仪表")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 年修订)》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 对真兰仪表与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拟共同签署《水表业务合作协议》暨关联 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促进真兰仪表的新业务拓展与长期经营发展,经友好协商,公司与控股 股东真诺测量仪表(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真诺")、以及 Alexander Lehmann、Werner Lehmann、Marcus Lehmann 拟共同签署《水表业务合作协议》, 就公司在中国大陆范围内新增水表相关业务达成合作意向。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