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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兰仪表:总经理工作细则

上 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 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总经理层人员忠实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工作, 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 12 月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总经理层人员,包括公司总裁、执行总裁、副总裁、财 务负责人等。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层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 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 权利,以保证: (一) 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权行使职权; 第二章 总经理层人员组成与任免程序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层设总经理(总裁)一名,执行总裁一名,副总经理(副 总裁)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 第五条 总经理(总裁)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其余总经理 层人员由总经理(总裁)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总经理层人员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续聘。 第六条 总经理层人员应当具 ...